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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形会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来源: http://www.sxcfls.com 时间:2021-12-13

从《刑法》的规定来看,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则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一)“商标”。这里假冒的商标必须是经国家商标局注册的商标。未经注册的商标不受法律保护,不享有商标专用权,被他人冒用不构成犯罪。

(二)“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是指没有经过注册商标所有权人同意或授权。注册商标所有人是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并依法取得商标专用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外国企业和外国人。

(三)“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第一,如何认定同一种商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条规定,名称相同的商品以及名称不同但指同一事物的商品,可以认定为"同一种商品"。"名称"是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在商标注册工作中对商品使用的名称,通常即《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中规定的商品名称。

"名称不同但指同一事物的商品"是指在功能、用途、主要原料、消费对象、销售渠道等方面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相关公众一般认为是同一种事物的商品。

认定"同一种商品",应当在权利人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和行为人实际生产销售的商品之间进行比较。

第二,如何认定使用行为?

所谓使用,是指将注册商标或者假冒的注册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产品说明书、商品交易文书,或者将注册商标或者假冒的注册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等行为。

第三,如何认定"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相同的商标,是指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完全相同,或者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商标。一般来说,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认定为"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一)改变注册商标的字体、字母大小写或者文字横竖排列,与注册商标之间仅有细微差别的;

(二)改变注册商标的文字、字母、数字等之间的间距,不影响体现注册商标显著特征的;

(三)改变注册商标颜色的;

(四)其他与注册商标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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