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领域
律师团队
首页
专业领域
刑事案件
行政案件
遗产继承
公司法务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人身损害
从方案例
从方团队
法律法规
新闻动态
从方动态
法律讲堂
从方党建
从方印象
从方简介
人才招聘
从方团队
办公环境
从方荣誉
联系我们
一键拨打
所有
文章 (14)
选择范围:
不限时间
1天内
1周内
1月内
筛选
满足条件的文章
新《公司法》法律问答(四)
2024-09-26 09:00:00
【文章】
公司法规定,如果你没有实缴出资就把股权转让了,那么新进来的股东他不实缴,你就得替他实缴,
债权人
追上门,你就有承担公司债务的风险。所以在新公司法下,这个实缴就变得非常重要,不管对于转让人来说,还是受让人来说,一定要找到专业的律师,防范好风险,签好相应的协议,保障自己的权利,避免踩坑。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 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
2024-09-13 09:00:00
【文章】
为了保护
债权人
以及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的正常交易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 对人民法院在财产保全和执行过程中,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以下均简称股权 )等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个人独资企业清算是否可以参照适用 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清算程序的批复
2024-03-24 09:00:00
【文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在个人独资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情况下,可以参照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清算程序进行清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参照适用破产清算程序裁定终结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程序后,个人独资企业的
债权人
仍然可以就其未获清偿的部分向投资人主张权利。
公司法
2024-01-08 17:40:11
【文章】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职工和
债权人
的合法权益,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弘扬企业家精神,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被执行人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法院可以执行吗?
2024-01-05 16:00:04
【文章】
1.被执行人在债务发生之前对子女赠与的房产原则上不可以执行,2.被执行人在债务发生后对子女房产的赠与可以直接执行,或者申请执行人可通过
债权人
撤销之诉的方式维护其权利。
查看更多...
TOP
从方案例
法律快讯
从方印象
网站地图
陕西从方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牛商股份
返回首页
专业领域
联系我们
一键拨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