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从方律师事务所

从方内训第21期|| 培养一专多能型律师之个人所得税法规政策及实务学习
来源: 时间:2024-01-29

机遇始终伴随着挑战,律师行业形势瞬息万变,社会发展速度日新月异。学习新知识,开阔新视野,拓展新技能,不断追求卓越一直是从方律师追求的一项价值与目标。

2024年1月26日,西安金坐标财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资深会计赵雪茹为我所全体律师及工作人员开展了一期题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培训讲座,重点解读了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赵雪茹会计在内训会上讲到,作为律师事务所雇员的律师从其分成收入中扣除办理案件支出费用的标准,由现行在律师当月分成收的30% 比例内确定,调整为35% 比例内确定。律师从接受法律事务服务的当事人处取得法律顾问费或者其他酬金等收入,应并入其从律师事务所取得的其他收入,按照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并讲解了合伙人律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凭合法有效凭据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和有关规定扣除费用。我所参会律师积极交流,踊跃讨论。从多角度、多层次去了解作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内不同身份主体个人所得税政策规定及具体处理。对于律师们提出的“提成律师的是执行35%办案费用还是执行费用报销制在纳税筹划上哪种方式更为有利?”的问题,赵雪茹会计根据实际中不同情形作出了区分解答。

伴随着我国法治社会建设的不断完善,企业合规有关法律制度改革、企业合规建设程度不断提高。赵雪茹会计建议:律师作为参与企业合规管理方面的重要群体和主力军,对于开展企业优化治理结构、健全规章制度、建设合规文化、节约运营成本、服务企业长远发展,享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应积极主动开展相关业务,有所作为。

我所主任张振芳律师结合新修订的《公司法》,从刑事风险和行政风险两方面分析了税务合规对企业、个人发展的重要性,探讨各项不规范税务行为企业带来的法律风险及责任。张律师强调,无论是律所还是律师,都务必做到知法、守法、用法,合理合规合法缴纳各项税费。并以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业务作为基点,积极了解和掌握税务相关法律知识,为企业提供税务合规方面的增值服务。

参会人员积极发言,从各自擅长的领域分析了企业经营中商务、法务、财务、税务的逻辑关系。并就个人所得税计税标准与汇算清缴、股权转让中的个人所得税、个人漏税事项分析等几个方面进行了探讨与交流。

在股权转让中有关个人所得税的法律问题及风险,参会律师作了重点讨论,并就其交易方式、价格以及税务机关的核定方法,以及常见处理方式分别作了发言。

本次的内训会内容丰富,将财会理论例证化,法律财务管理融通化,就企业实际偿债能力的分析、企业财产执行线索的寻找、公司及股东与关联公司财务混同的界定等问题作了细致入微的剖析与评价。

古人云: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从方律所深谙其中的道理,在不影响正常法律服务工作的基础上,持续地开展各种主题和内容的内训培训会,让律师们聚在一起,相互学习,共同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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