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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方内训第8期——营销与自我激励
来源: 时间:2022-06-24

一个成功的律师七分凭实力,三分靠营销。如何抓住机遇,营销制胜?如何通过自我激励,实现成长?今天由张利娜律师分享的的内训课程——营销与自我激励,从中都能找到答案,并且发人深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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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成为律师之前,张律师有丰富的销售经验,所以她认为不管是做销售还是做律师,都要认可并接受每份工作都起始于披荆斩棘、赤脚趟河,学会总结自己的错误或者肯定自己的优秀都能让自己的心灵爱上自己,其实这就是自信的源泉,毛主席管这叫“批评与自我批评”,曾子管这叫“吾日三省吾身”,这些都是自我激励的方式。 

为什么要自我激励?张律师通过“荷花定律”、“竹子定律”、“金蝉定律”,抛出问题,引发思考:通过自我鞭策保持对学习和工作的高度热忱,这是成就的动力;通过自我约束以克制冲动和延迟满足,这是获得成就的保证。 微信图片_20220624161610

关于自我激励在营销中的作用,张律师提到:对于新手而言,无疑就是多多给自己找错处,比如专业知识方面,与当事人沟通方面,在收费谈判方面,引导客户异议方面等找到教科书式的标准做法,再与自己的做法“查重”,就像我们上学时老师让我们整理的错题本一样,更有助于我们了解自己的长处与短板。打好专业功底,良性知识输出就是实现闭环模式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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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律师在讲到正向激励和反向激励时,鼓励大家畅所欲言,分享自己认为最适合的激励方法。在活跃的互动发言中,大家结合张律师讲解的内容,纷纷发表不同的观点,在讨论中不断理清思路,提升信心,这何尝不是一种激励方式呢。 

律师营销的目的在于让当事人知道自己,认可自己,选择自己。张律师认为营销技巧仅仅是律师执业营销的初级阶段,要积极尝试,跨越心理关,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办案经验,不断总结、改进工作流程,把握客户的心理、法律需求从而进行攻心推广,让客户为购买你的法律服务而感到受益良多;经过多年的累积,一个律师的名声、经验、思维、知识、技能和人脉等要素会形成一种强大的气场,逐渐攀上事业的高峰,才能超越律所塑造并形成个人品牌,这才是律师营销的高级阶段。 

最后,张律师就律师与律所的关系,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只有一路勇于追随领先者,才会有所超越。律师是一个由内约型向内益型改善的职业。我们不仅用外在的法律约束当事人,更用这种法律规范的约束效果来评价自己的执业行为是否需要改进,这就是内约;如果需要改进,就要求不仅从业务上积极改进,更要从广泛的辅助技能获取一切可能获得的知识素养,这种辅助技能不仅在书本学习中,在生活领悟中,也在每一寸的执业时光里,这就是内益。 

张律师的授课既有实用技巧又有思想深度,大家从前面的激烈讨论到后面的低头沉思,都是在此次学习的过程中不断审视自我,这种思考直抵人心,相信通过这次课程,大家都会找到最好的自我激励方式,直面营销,不惧困难,在终身成长的道路上掌握多项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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