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方内训第一期——执业律师如何培养营销思维?
“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3月11日上午,从方律所2022年度第一期内训活动如约而至,本期课程主题为《执业律师如何培养营销思维?》,由我所主任律师张振芳主讲。
正式授课前,张律师通过“执业律师需不需要营销?”“营销思维是与生俱来的还是后天培养的?”“如何培养营销思维?”“有哪些好的营销方式?”等问题引发大家的思考,短暂的讨论过后,带着这些问题,张律师开始了今天正式的授课。
本次课程张律师从四个方面重点阐述了营销对于律师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培养营销思维。在讲解律师需不需要营销的部分,张律师通过对律师的执业特点、收入特点、竞争环境等分析给出了肯定的答案。并建议大家:不能做鸵鸟,必须剖析自己这方面的不足并直面它。
营销思维是与生俱来的还是后天培养的?张律师讲到:刻意,大多数情况下是一个贬义词,与“矫揉造作”同义,但在这里,我个人觉得是“有意识地反复练习,并最终变成一种习惯,甚至成为骨子里的东西”。所以,我认为,不具备天生的营销思维没有什么,但我们知道它太重要,就要刻意去培养,最终成为我们思维里的一部分,我们的事业和人生也因此获“利”。
讲到这里,大家已经充分认识到营销的重要性,都迫不及待的等待张律师接下来的讲解,期盼着获得可行的措施。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认识是行动的动力。所以,一定要先树立和培养自己的营销思维。张律师详细的讲解了9个营销思维,并鼓励大家要学会举一反三,善于发现和总结,不断深化营销思维。
最后,张律师把自己多年的营销心得化为一个个生动鲜活的案例,毫无保留的分享给大家。并诚恳的提出建议:知识靠学习、技能靠实践、影响力靠口碑,这 三者看似相互独立,但对一名律师来说是集三位于一体的,有了 知识和技能没人知道也等于白搭,所以不能深陷在“酒香不怕巷子深”的固定思维里,要拓宽思路,加强培养自己的营销思维。
本次的授课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大家都感觉意犹未尽,课后围着张律师继续请教。从方律所的第一节内训课既有很强的理论性,又很有实操性,对大家的思想触动也很大。改变思维以后就是切实的行动,祝愿从方的律师能真正将营销思维刻到骨子里,并因此事业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