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从方律师事务所现经过收集整理相关法律法规,为方便更多的当事人 或法律从业人士查找使用。
甘肃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
(2009年6月4日甘肃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加强政府宏观调控和公共服务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政府非税收入的 征收管理、资金管理、票据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三条 政府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并用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或者准公共需要的财政资金,包括:
(一)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政府性基金;
(三)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四)国有资本经营收益;
(五)彩票公益金;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