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和危险性的;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虽然实践中取保候审有很大困难,但是只要掌握一定的技巧,对于一些犯罪情节较轻,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由律师来操作取保候审还是有很大成功率的。
很多情况下,办案机关都不愿意直接和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沟通,对于一些重刑犯,如果实话实说,家属会有太大的反应,所以很多时候办案人员会敷衍家属几句,以让他们宽心。而辩护律师在会见犯罪嫌疑人之前或之后都可以向办案机关去了解情况,并将所了解到的对犯罪嫌疑人有利的证据或线索与办案机关沟通。一般办案机关都还是比较尊重律师的意见的。
对于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侵害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情形,辩护律师可以为其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受侵害可能来自于人身,也可能来自于财产。对于人身受到伤害的,辩护律师可及时的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控告,对于财产方面,如果犯罪嫌疑人签署授权委托书。辩护律师可代为领取其被扣押在办案机关的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