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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黄金救援37天”?
来源: http://www.sxcfls.com 时间:2022-05-30
黄金救援37天,是指被拘留的嫌疑人,从被拘留到被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之间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7天。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1条 规定,一般情况下,提请批准逮捕嫌疑人时限是三日;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至四日;对于多次作案、流串作案、结伙作案的,最多可以延长至30日。换句话说,不管什么样的刑事案件,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日。公诉机关在收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应当在七日之内,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提请批准逮捕的最长时限30天加上审查批准逮捕时限7天,这就是“黄金救援37天”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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