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十八周岁的自 然人为未成年人。未成年子女的智力发展、身体发育尚不健全和不成熟,需要父母的监护和照料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为了保障未成年子女依法受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更大程度地保障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我国《民法典》专门设置了监护制度。实践中,许多 夫妻因夫妻感情破裂选择离婚,那么,《民法典》关于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抚养是如何规定的呢?
法律规定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对夫妻离婚后子女的抚养问题的审理原则是: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共同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3、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子女的意见。
4、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一般准许。
父母是未成年人的当然监护人,这就意味着夫妻双方是否解除婚姻关系,未成年子女随哪一方共同生活,并不影响夫妻双方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资格。即使婚姻关系解除、抚养权归夫妻一方,夫妻双方仍旧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监护职责。
因此,作为未成年人的父母,不论未成年子女随哪一方共同生活,夫妻双方都有责任承担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不受他人侵害,更不能以身试法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否则其监护资格不仅会被依法撤销,并且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